2009年9月28日 星期一

當洋蔥變成Mr.Onion

位於台北市天母北路小巷內的連鎖西餐廳「洋蔥」,18年前由宜蘭的盧氏5兄弟經營,靠著一份7道式菜單,包括前菜、湯、沙拉、主菜、甜點和飲料,當時造成轟動。當年商標是登記在二哥盧俊雄名下,二哥在1999年要離開,2004年達成協議把「洋蔥」商標賣給其他4個兄弟,但商標權一直沒有轉移。2009.4.二哥以律師信函通知洋蔥經營團隊,表示限商標使用權到2009.10.止,其他兄弟雖想協商買斷商標權,但盧俊雄無意出售商標權。

Smart的看法
商標法第35條規定:商標權的移轉應向商標專責機關登記,未經登記者,不得對抗第三人。就本案而言,兄弟鬩牆的真正原因,外人不得而知,但盧氏兄弟向二哥買商標權,卻未至智慧財產局辦理商標轉移登記,是衍生風波的原因。
未來智財權的經營必是一門顯學,由這個案例中我們可以學到一個教訓:在購買商標時,一定要注意到主管機關辦理登記,以免日後損及權利。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