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0日 星期四

Apple vs. Psystar Part 2

Apple繼2008年控告Psystar違反著作權,在網路上未經授權的Mac相容機種後,又於2009.8.14.向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提出書面資料,宣稱Psystar蓄意破壞相關證據,因為Psystar前一個版本的電腦Sourec code可讓非Apple之硬體產品也能執行Mas作業系統,侵害其著作權,但Psystar卻有意將這筆source code刪除。因此,Apple要求法院命令Psystar恢復source code,否則就要承認其蓄意破壞證據,此舉對Psystar將具有法律拘束力。。

Psystar
Psystar是一家總部位於美國佛羅里達州邁阿密工業園區的小公司,專門製造Mac相容機的製造商,因為積欠多個不同債權人至少US$25萬元的費用,於2009年初根據美國破產法第11章聲請破產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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