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30日 星期二

翻拍車站大廳掛的照片是否侵害著作權

報載雄獅旅遊的導遊在阿里山跨年時,隨手拿起相機翻拍3張掛在火車站內的雲海、日出、晚霞等照片PO在自己的部落格,結果被原著作權人發現,而控告他侵害著作權。
照片是著作權保護的標的,是無庸置疑的,翻拍他人的照片為一種重置的行為,將侵權的照片上傳至blog又是一種公開傳輸的行為。
但是,檢察官是怎麼看的呢?台北地檢署的檢察官認為,依著作權法第58條規定:在公眾開放之戶外場所長期展示的美術著作或建築著作,除非為了展示或販賣而重製,才會侵害著作權,因而以不起訴處分。

2014年9月29日 星期一

Apple的零售店商標

Apple於2010年在USPTO將它的零售店外觀申請商標註冊,但,同樣的商標在德國註冊卻沒有成功。
歐洲法院最後認為Apple的零售店外觀能夠將其產品和服務與其他公司的產品和服務區分開來,因此,同意本項商標申請案。

Apple在USPTO註冊的商標
http://tmsearch.uspto.gov/bin/showfield?f=doc&state=4807:wha2oo.2.1

2014年9月25日 星期四

大陸實施新馳名商標規定

大陸繼2013.8.30.修訂商標法後,又修訂公布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2003.4.17.的舊規定同時廢止。
在新規定中,將馳名商標定義為在中國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公眾則包括與使用商標所標示的某類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消費者,生產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其他經營者以及經銷渠道中所涉及的銷售者和相關人員等。

2014年9月24日 星期三

著作權的合理使用

竹科工程師出了一本與你有約:單車漂流記,三民書局在網路書店介紹該書的網頁上,於書封底部印上三民書局的logo,作者認為三民書局此舉易使他人誤以為照片版權擁有者是三民書局,或旅遊書由三民書局出版,但三民書局僅是銷售通路,因此,控告三民書局侵害其著作權。
台北地檢署則認為:三民書局的網路書店書籍介紹上,已清楚介紹作者、出版社、出版日期、內容,不會使人誤會,且三民書局會在網路書店書籍介紹網頁,於書封底部壓印字樣,可能是怕整個網頁設計遭他人copy,屬合理使用。因此,全案以不起訴處分。

2014年9月23日 星期二

貼圖可以做成布偶嗎

Line的貼圖最近非常熱門,我們可不可以把可愛的饅頭人或熊大的貼圖做成布偶來賣呢?
著作權法保護的美術著作包含繪畫、版畫、漫畫、連環圖(卡通)、素描、法書(書法)、字型繪畫、雕塑、美術工藝品等,Line的貼圖只要具有原創性及創作性,且尚在著作權保護期間者,就受著作權法保護。
而將平面的美術著作轉變為立體的模型公仔,如果是以立體形式單純再現平面美術的著作內容,則為著作權法所定重製的行為,此立體物即為平面美術著作的重製物。若對平面的美術著作另外添加有創意的表現,則屬於著作權法中改作的行為。
不論是重製或改作他人享有著作財產權的平面美術著作,需要取得原本卡通或漫畫角色的著作財產權人同意,否則即是侵害著作權的行為。

2014年9月22日 星期一

大陸將整治網路侵權

近年大陸電子商務快速發展,年交易規模已超過10兆人民幣,年均成長超過30%,其中網路零售達到1.85兆,成為世界網路零售之第一大國。
對電子商務侵犯智慧財產權及銷售仿冒偽劣商品現象呈現上升趨勢,大陸打擊侵權仿冒工作領導小組將從2014年下半年開始展開為期半年專案整治,重點有:
1.集中選取國內外關注重點商品及問題
2.加強部門間及區域間執法合作
3.深入挖掘製造仿冒品源頭
4.堅決查處典型案件,關閉違法網站

2014年9月19日 星期五

日本專利法要修改專利權歸屬

1909年日本專利法條法將員工職務上的專利改為公司所有,但在大正民主運動中員工的權利意識提高,因此,在1921年又重新修正,將職務上的專利再次改為員工所有。
目前日本的專利法為提高員工的發明熱情,規定職務上的發明專利屬員工所有,公司需要支付相應的等價報酬請員工轉讓專利。
但是,隨著報酬金額而出現的訴訟層出不窮,產業界遂有將專利認定為公司所有的聲音,日本政府預計修訂專利法,將員工在職務上的專利將從員工所有變為公司所有。

2014年9月18日 星期四

歐盟罰智慧晶片價格操控

2014.9.4.歐盟反壟斷委員會作出初步裁定及看法,認為Samsung、Philips、Infineon等3家公司在2003.9.至2005.9.間,對用於手機與金融卡的智慧晶片,透過雙方接觸串謀,以決定各別回應顧客要求降價的方式,有聯合議價之不公平行為,妨礙市場競爭,而違反歐盟反壟斷法,共處以1.38億歐元的罰款,其中Samsung遭罰3510萬歐元、Philips罰2010元歐元、Infineon則被罰8280歐元。

Smart的看法
Samsung看來是聯合議價的常客,除了本案之外,前次把台灣廠商搞的很慘的面板聯合壟斷案,也有他的一份,而且,因為他的自首造成台灣廠商被罰的很慘。
各國對反壟斷都非常重視,不只是歐盟會處罰操控價格的廠商,美國、大陸...都一樣,我們的業者對於這種事要非常小心,不要太相信同業,捲去之後,不但商譽受損,更有一大筆罰款等著,甚至於像友達,高階經理人還要坐牢。

2014年9月17日 星期三

過期專利的運用

我們都認為過期的專利就沒有價值了,其實,沒有權利保護的專利並不是都沒有價值,專利的技術在不同市場,它的生命週期不一樣,價值也不一樣了,韓國就利用過期的專利去做農村活化,創造了另一個價值。
韓國智慧局(KIPO)於2013提案並自費辦理APEC適切科技發展計畫(Appropriate Technology Development Project),由韓國的智財專家跟菲律賓和巴布亞新幾內亞的農業單位合作,利用過期專利的技術,協助農村地區解決經濟困境,提升生活品質。
在本計畫中,KIPO的智財權專家從專利資料庫中檢索有關精油萃取的技術,為Anao及其邊遠地區居民改善精油的產量與品質。
由於Pinu當地缺乏支援的資源或供應鏈,KIPO從資料庫中發現可利用繩索將固定式腳踏車的後輪與水泵連結,是極為簡單的技術,接著在當地開發、技術試驗,解決在巴布亞旱季期間從現有水源取水的問題。

參考網站
http://www.apec.org/Press/Features/2014/0408_patents.aspx

2014年9月16日 星期二

日本將推出新的專利資訊平台

日本特許廳(JPO)在2014年智慧財產推動計劃中決定,將更新特許電子圖書館(IPDL)並發展提供智慧財產權資訊的新服務,以支持中小型企業、合資企業等專注於研發投資,並順利發展海外業務,於2014.9.1.宣布將自2015.3.23.起推出日本專利資訊平台(Japan Platform for Patent Information, J-PlatPat),提供新的專利資訊服務。
J-PlatPat除提供專利資料外,也將提供設計(意匠)專利和商標資訊,除檢索服務功能、更新使用者介面、與外部服務供應商合作,也考慮與其他外國智慧財產局合作,提供更迅速的訊息、專利家族參考資訊,以及各項服務的可行性。

參考網站
http://www.jpo.go.jp/torikumi_e/hiroba_e/platform_patent.htm

2014年9月15日 星期一

智慧局建立證明標章資訊專區

每次一有食安事件,就會有民代、名嘴指摘智慧局亂發GMP標章,其實大家都找錯人了,各種證明標章屬於一種商標的態樣,係由各法人提出標章的圖樣跟使用規範書,依商標法向智慧局申請,智慧局審查同意後,由標章權人依所訂的使用規範書,核發給符合規範的業者使用,後面的作業其實都跟智慧局沒什麼關係。
智慧局為了讓消費者了解到標章的內容,建立了證明標章資訊專區,依據標章所證明商品或服務的屬性,區分為食品、農漁畜產品、工業產品、節能及環保、建築及建材、酒、觀光旅宿、商業服務及產地證明標章等9個類別,合計蒐集近170個證明標章,提供各證明標章的圖樣、標章權人及證明內容、使用規範書及證明標章的官網等資料。

專區網址:http://www.tipo.gov.tw/lp.asp?CtNode=7652&CtUnit=3748&BaseDSD=7&mp=1

2014年9月12日 星期五

Nokia正朝向Patent troll邁進中

很多事情在得失之間,一時很難判斷,但久了之後就可以看出來了,Nokia最近幾年在智慧型手機的市場上節節敗退,但它把手機部門賣給Microsoft後,情勢開始反轉了。
Nokia停賣手機之後,當初跟Nokia交互授權專利的LG跟Samsung開始緊張了,因為以前Nokia還在賣手機的時候,雙方買賣互抵後,所付的授權金有限,現在Nokia不賣手機了,授權金變成單向給付,這個金額就變的很巨大了。
偏偏Nokia還有很多是SEP專利,連閃都閃不掉,未來如果在新的授權協議中,Nokia如果要調漲授權金,這些手機業者的獲利可能都將減少!

參考網站
http://www.businesskorea.co.kr/article/5625/true-colors-nokia-dumping-patent-offensives-samsung-lg

2014年9月11日 星期四

線上遊戲也可以有專利

大家都認為線上遊戲怎麼可以申請專利,今天來看看一個日本的案例。
根據日本產經體育報的報導,日本遊戲廠商 CAPCOM在大阪地方法院控告KOEI TECMO Games侵害該公司「與別的軟體組合後讓遊戲追加新角色與新劇本的功能」及「利用震動來通知玩家有敵人存在的裝置」等2項專利,同時也提出約9.8億日圓的侵權損害賠償。

Smart的看法
新聞出來後,雖然很多網友都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從專利制來看,不管您多看不起那家公司的專利,畢竟他就是有專利,除非您去舉發這個專利。
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我們不也是在推數位內容產業嗎?有沒有業者會去開發這些特異功能,甚至於去申請專利做為自己的競爭優勢?

2014年9月10日 星期三

Microsoft有條件免除授權金

據外電報導,Microsoft將有條件的免除對聯想、惠普、戴爾、華碩、宏碁等5大品牌廠Windows 8.1的授權金,條件是5大品牌廠出廠的筆電,必須將Microsoft的搜尋引擎Bing設為網頁首頁預設搜尋引擎。

Smart的看法
Microsoft藉由免費授權的方式,又想順便搭售他的Bing,記得若干年前,他也是用Windows綁IE的方式,把Netscape的browser的市場給搶來,此舉還遭到美國司法部控告Antitrust,現在又故技重施,不知道會不會又重蹈覆轍?

2014年9月9日 星期二

智慧局的商標檢索結果將提供下載服務

智慧局的商標檢索系統自2014.9.10起,在商標文字及圖形近似檢索、圖樣文字查詢、圖形查詢、綜合布林查詢、申請人查詢、案號查詢、案件歷史資料查詢、特殊形態商標查詢等檢索功能,查詢畫面增加「商品類別」欄位,並提供以excel檔下載查詢結果功能。

2014年9月4日 星期四

BitTorrent侵權

BitTorrent(BT)是前幾年網路上非常盛行的一個P2P的工具,以往的爭議都在下載影片的著作權上,今天來看個專利的案例。
AC Tech與它的專屬被授權人Via Vadis於2014.8.22.向美國德州西區聯邦地院控告D-Link 的美國分公司所製造販賣、包含或提供能使用BitTorrent檔案分享協定(BitTorrent Protocol)等點對點檔案分享協定軟體的網路附接儲存(network-attached storage,NAS)裝置產品,侵害其US7,904,680、USRE40,521及US8,656,125等3個專利。

Smart的看法
從Via Vadis告訴的內容來看,這三個專利的技術都跟BT的通訊協定有關,以往談通訊協定大多講軟體,而比較去談到硬體,這個案子卻是選擇告硬體製造商,所以,不只是D-Link要小心,以後做NAS的廠商可能都要注意了!

2014年9月3日 星期三

專利不一定可以排除他人實施

大家願意申請專利,表示智慧財產權的觀念在台灣生根,這是件好事,但是,當專利證書滿天飛的時候,是不是每件專利都可以排除他人的侵害呢?
有天看到三X新聞的報導說夜市掀專利潮,初看到這個標題,頓時感到台灣的智慧財產權產業充滿了希望,因為連夜市的小販都重視自己的技術,知道畏保護自己的研發成果。
據新聞報導中老板說裝雞腿的餐盒,因為具有雙面廣告的效果,就申請專利,而且自行開模生產。
於是就去查了一下這個專利,應該指的就是M387848這個專利,它的名稱叫做:具雙面廣告標示效果之容器,顯然它是一個新型專利,申請專利範圍共有4個請求項,也剛好這個專利己經申請過技術報告,我們就去看了一下它的技術報告是怎麼說的。
在這份技術報告中,引用了一份前案M292483,針對申請專利範圍中的4個請求項,比對結果都是無進步性。
由這個技術報告,我們可以發現,如果有一天,這個專利的專利權人想要去抓侵權,可能要花相當的工夫了

2014年9月2日 星期二

TracBeam vs. Apple

拜行銷裝置於無線通訊技術進步之賜,在行銷行銷的領域中,LBS已成為大家都要用的工具與技術,由專利訴訟上也可以看的出這個市場趨勢。
TracBeam於2014.8.8.就在東德州聯邦地方法院控告Apple之iOS與Mac OS裝置所提供之定位服務與應用程式,包括Maps、Siri、Safari、Find My iPhone、Camera、iAds network等應用與服務,未經該公司同意,即逕行利用其專利技術製造、使用、販賣與進口系爭侵權產品,已直接侵害其專利權,因此,除請求法院核發永久禁制令,以排除Apple之侵權行為外,並要求Apple需支付專利侵害損害與訴訟相關費用。

系爭專利
US8,032,153
US7,525,484
US7,764,231
US7,298,327

2014年9月1日 星期一

日本汽車零組件廠在大陸被反壟斷查處

大陸的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調查發現:從2000.1.至2010.2.間,日立、電裝、愛三、三菱電機、三葉、矢崎、古河、住友等8家日本汽車零組件生產企業為減少競爭,以最有利價格得到汽車製造商零組件訂單,在日本頻繁進行雙邊或多邊會談,互相協商價格,多次達成訂單報價協議並予以實施。通過價格協商獲得訂單的的零組件包括適用於本田、豐田、日產、鈴木、福特等品牌的20多種車型的起動馬達、交流發電機等13種零組件。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2014.8.20.公布這8 家廠商汽車零組件違反價格壟斷行為,依其年銷售額的比例共處罰8.3196億元RMB,其中第一家主動報告達成壟斷協議有關情況並提供重要證據的日立免除處罰,第二家主動報告達成壟斷協議有關情況的電裝,處前一年度年度銷售額4%的罰款1.5056億元RMB,對只協商過1種產品的矢崎、古河和住友,處前一年銷售額6%的罰款,分別為2.4108億元RMB、3456萬元RMB和2.904億元RMB,對協商過2種以上產品的愛三、三菱電機和三葉,處前一年銷售額8%的罰款,分別為2976萬元RMB、4488萬元RMB和4072萬元RMB。
調查也發現:軸承生產廠商不二越、精工、捷太格特、NTN等,亦於2000.1.至2011.6.期間,陸續在日本及上海召開亞洲研究會及出口市場會議,討論亞洲地區乃及中國市場的軸承漲價方針、漲價時機和幅度,並聯合實施了漲價行為。
因此,也在2014.8.20.對這4家廠商依其年營業額處以4.0344億元RMB的罰款,其中對第一家主動報告達成壟斷協議有關情況並提供證據的不二越,免除處罰,對第二家主動報告有關情況並提交涉及大陸市場所有證據和銷售數據的精工,處以前一年銷售額4%的罰款計1.7492億元RMB,對2006.9.退出亞洲研究會但繼續參加中陸出口市場會議的NTN,按6%的營業額處罰1.1916億元RMB,對提議專門針對陸市場召開出口市場會議的捷太格特,處以前一年銷售額8%的罰款1.0936億元R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