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1日 星期四

拿到專利就可以不愁吃穿了嗎?

報載某藝人拿到專利,在其FB上po文表示一輩子不愁吃穿,在很多人幫他放鞭炮之際,有沒有人去想過:拿到專利真的可以一輩子不愁吃穿嗎?
我們不能否認藝人在藝術之外的能力,但是,對於專利的權利,還是要澄清幾件事:
1.發明專利權的期限是自申請日起20年,以本案來說,他的申請日是2014.1.10.,所以,到了2034.1.10.他就沒有權利了,他的一輩子應該沒有那麼短吧!
2.藝人在這個專利裏的角色是發明人,而專利權人是他的公司,而這個公司的老板另有其人,它的董監事名單中也沒有該藝人,所以,藝人在這個專利中純粹只是發明人,並沒有專利權。
3.專利要有價值,就必須要能授權或以高價出售,如果只是貼在公司的專利牆上,是不會有收益的,要靠它吃穿一輩子可能很難。
4.這個專利看起來是用在行動裝置上的加密方法,資訊科技進步神速,這個專利的生命週期有多長,也是值得觀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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