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的標的需要有識別性,但是,沒有識別性就一定不能註冊嗎?
日商高絲公司想把雪肌精的藍白瓶身註冊成商標,智慧局認為雪肌精的瓶身是業界常用的包裝容器形狀及顏色,不具有識別性,因此核駁其商標註冊案。
高絲公司則主張,根據市場調查,雪肌精的藍白瓶身辨識度高,且在台銷售成績多達百萬瓶、年銷售NT3億元,在日本、中國大陸、韓國、新加坡都獲准註冊,因而提起訴訟。
智慧財產法院認為,雪肌精的瓶身設計具先天識別性及後天識別性,判決高絲勝訴。
最高行政法院則認為,雪肌精的瓶身設計與業界常用設計類似,難以認定有能區別其他商品的識別性,不過經過長期廣泛使用,商品大量廣告、銷售,已取得後天識別性,因此,判決智慧局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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