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5日 星期四

萊爾富 vs. 7-11

萊爾富研發Life-ET互動式銷售系統,可使用在超商、超市或大賣場,藉由網路將互動式的多功能終端機、收銀機,與電影院等商品的網路系統相結合,使民眾可在附近商店直接藉此系統消費,並於2006年取得專利權。統一超商與其關係企業安源公司同時期亦研發出ibon系統,因而認定統一超商及安源公司共同侵害萊爾富的專利權,遂以統一超商抄襲為由,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告訴,求償NT1.2億元同時要求不得再使用該系統。

統一超商的說法
ibon便利生活站銷售點系統是安源公司獨立開發製造,統一超商未參與,而且ibon與Life-ET兩套銷售系統並不相同。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
Life-ET是讓使用者的終端裝置與商品供應商的網路系統直接連結互動,不須透過中央伺服器管理商品運作;ibon須將終端機與收銀機各自連接到中央伺服器,再與服務商連結;兩者專利技術不同,沒有侵害專利的問題。於2009.10.14.判決萊爾富敗訴。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