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今天電子報的題目,會不會覺得像是水果日報?以為記者要報八卦了!群創與奇美合併為新奇美的新聞,占據報紙版面多日,大家都在談二家合併的綜效,認為合併後新奇美將成為第三大的面版廠。今天找們從技術及商業競爭的角度來看鴻海為什麼要併購奇美?
技術面
液晶電視面板的廣視角技術,目前市場主流有VA與IPS,IPS的技術以LGD為主,少部分日本廠商也採用。但大多數的面板廠包括三星、友達、夏普都是採用VA的廣視角技術。鴻海一直想切入液晶電視的組裝代工領域,最大的瓶頸就是群創一直無法獲得廣視角技術,希望能從夏普取得關鍵VA專利技術的授權,但一直都無法如期獲得,而奇美電即擁有自主的VA廣視角技術。
商業競爭面
夏普自從把富士通顯示公司併購後,即完全掌握了VA廣視角技術的專利,基於產業的競爭優勢,當然不願意這項技術外流,以免造成未來越來越多的潛在液晶電視面板競爭對手,因此,群創一直無法獲得授權,即使郭董親自出馬也不成。
群創的意圖
對群創來說,目前已經有了六代廠,如果不能使用VA技術去生產,將來面板一旦裝成整機出貨,很容易會被控告侵權,屆時代工出去的產品可能被迫下架,這對群創的代工業務而言,簡直是致命的打擊。群創在嘗試避開專利不成後,擁有自主VA廣視角技術的奇美電,就成為最好的結婚對象,透過與奇美電的合併,鴻海集團的液晶電視代工大業,不再會出現絆腳石。
人算不如天算
智慧財產就像劍的雙刃,可以傷人也會傷己,運用上不可不慎,夏普不希望把VA技術的專利授權給群創,以免在產業上製造競爭對手,策略上絕對沒錯,但是,人算不如天算,造化弄人,萬萬沒想到群創會找上奇美,聯姻的綜效是新奇美變成第三大的面板廠,反而為自己製造一個更大的競爭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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