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嘉2008年在台北101發表動態節能器,強調是運用創新的動態多段式電源相位設計,最高可降低電腦70%電源消耗並提升電源使用效率20%,能有效抗暖化與環保減碳,並為該產品申請「Dynamic Energy Saver」商標。該申請商標被智慧財產局駁回後,提起訴願也被駁回,上訴智慧財產法院亦敗訴。
智慧財產局的見解
1.「Energy Saver」是「節能器」的意思,屬於說明性文字,不具識別性,必須聲明不專用。
2.「Dynamic Energy Saver」與電路板廠定穎電子於2004年所申請「DYnamic及圖」商標近似,又都指定使用在主機板產品,因此不准技嘉註冊。
智慧財產法院的見解
智慧財產法院的見解與智慧財產局的見解相同,因而判決技嘉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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