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專利收費減繳辦法,並自2016.9.1.起實施,優惠內容如下:
1.優惠項目
申請費、發明專利實質審查費、年費、復審費
2.優惠條件
個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於3,500元RMB
企業:上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0萬元RMB的企業,及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非營利性科研機構。
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為多人者,共同申請的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均滿足上述條件時,才可申請享受減繳優惠。
3.優惠額度
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為個人或單位者,減繳專利收費的85%。
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為多人者,其專利費用負擔一般由共同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共同承擔,減繳專利收費的70%。
4.優惠期限
申請人或專利權人自取得授權起的6年內,均可享受減繳相關專利費用的優惠。
5.申報方式
個人申請減繳專利收費,只需提交其收入證明資料;對於無固定工作的個人,可提交由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縣級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經濟困難情況證明資料。
企業申請減繳專利收費,提交上年度企業年度納稅申報表複印件。
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非營利性科研機構請求減繳專利收費,應當提交法人證明材料影本。
參考資料
http://www.gov.cn/xinwen/2016-08/04/content_50975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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