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8日 星期一

Interdigital在大陸敗訴

Interdigital在2011.7.26.向ITC提告,同時還在美國Delaware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指控華為3G產品侵犯了其7項專利。
2011.12.6.華為也向深圳市中級法院控訴,Interdigital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為由提起反壟斷訴訟,請求法院令其停止壟斷行為,並索賠人民幣2000萬元。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與廣東省高級法院均認為Interdigital高價銷售行為是不公平競爭,構成壟斷侵權行為,於2013.10.28判決Interdigital賠償華為公司2000萬元人民幣。

廣東高級法院的見解
1.Interdigital對華為的4次報價均明顯高於對其他公司的授權協議十分不合理。
2.針對全球手機銷量遠不如蘋果、三星等的華為公司索要高價明顯缺乏正當性、合理性。
3.Interdigital藉提起337調查和訴訟,要求華為須免費交互授權其名下所有專利給Interdigital使用。
因此,法院認為Interdigital違反不公平的高價銷售行為,構成壟斷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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