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7日 星期四

不想玩的電玩主機及遊戲光碟可以網拍嗎?

報載彰化葉姓男子將不用的遊戲主機及10片遊戲片上網拍賣,因警方檢視光碟內容,確認8片光碟均為盜版商品,其著作權分屬7間日本軟體公司所有,因此,遭違反著作權移送。
顯然本案的徵結在光碟片,電玩的遊戲片是電腦程式,電腦程式是著作權保護的標的,葉男網拍的10片遊戲光碟中有8片是盜版,自是侵害著作權的行為無疑。
反過來說,如果這8片光碟都是合法買來的光碟,可不可以網拍呢?合法的光碟,購買人所買到的是它的所有權而不是著作權,依據著作權法第59條之1的規定:合法重製物的所有權人,得以移轉所有權的方式散布之。
因此,如果該光碟是合法的重製物,網拍是不侵害著作權的,而本案中,葉男網拍的是盜版光碟,所以,是侵害著作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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