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自2013.8.15.至2013.11.30.,在全國展開不正當競爭治理行動,以防止商業賄賂、限制競爭、商業詐欺、仿冒侵權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具體作為有:
1.以醫藥購銷、醫療服務等關乎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行業和領域為重點,嚴厲查處招投標過程中的商業賄賂行為。
2.依法查處公用企業和具有獨占地位企業濫用優勢地位損害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權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3.對汽車4S店、房地產仲介、職業介紹、加盟連鎖等以虛假宣傳、欺騙性有獎銷售,大力整治不正當競爭亂象。
4.加強對仿冒知名產品及侵犯原創智慧財產權生產銷售山寨產品等違法行為的查緝。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