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商美麗殿飯店公司是在2007.12.以「BAMBOO CHIC」商標,以酒店、餐飲等服務分類向智慧局申請註冊,遭智慧局核駁後,在智慧財產法院,亦遭敗訴。
美麗殿飯店說法
該公司為世界酒店與休閒服務業中領袖企業Starwood Hotels&Resorts Worldwide.Inc集團之一,本身也是全球性酒店集團,旗下有超過120家豪華高級飯店,遍及歐、亞、美洲等50多國家。在台灣地區,預定在明年開幕;該集團的商標自成一格,與新竹某公司的商標及服務完全不同,實際使用時,並不會發生讓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
智慧局見解
美麗殿飯店申請的商標,與該局已經核准國內新竹地區某公司的「黃金本部活蝦之家BAMBOO標章」等3號已註冊商標,構成近似,而且都是指定用在餐廳等同一或類似的服務,有導致消費者混淆誤認可能,因此審定「不准註冊」。
智慧財產法院判決
衡酌兩公司的商標圖樣「高度近似」,且指定使用在高度類似的餐廳等相關服務,的確有讓消費者混淆的可能。因此判決,駁回美麗殿飯店的訴訟。不過如果美麗殿飯店不服,仍可在收到判決書20日內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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