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3日 星期三

Apple 的 Antitrust

繼Microsoft遭歐盟重罰之後,歐盟委員會於19日和20日舉行為期2天的聽證會,與Apple和唱片業者討論線上音樂銷售模式、定價等問題,以及iTunes銷售音樂的業務是否有違歐盟法律。歐盟初審法院認為微軟侵犯反托拉斯法,原因之一是發現微軟拒絕使95%市佔率的Windows軟體和競爭產品相容。因此,法院判定,壟斷市場的技術必須提供互通性(Interoperability),讓競爭對手產品也可在其平台執行。依照這個判例,互通性原則也可用於Apple身上,這將迫使 iPod必須和對手的音樂下載服務相容,或是讓 iTunes下載服務可在他牌音樂播放器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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