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1日 星期四

大陸也將採用CPC

歐洲專利局(EPO)與中國大陸國家知識產權局(SIPO)於2013.6.4.簽署備忘錄(MoU),SIPO在接受EPO的專門訓練後,自2014.1.起,將選定某些技術領域開始以CPC分類其發明公開案,並自2016.1.起,依據CPC的分類,努力將所有技術領域的發明專利新申請案予以分類。
目前全世界已有超過45個國家專利局,在核准專利的過程中使用CPC,中國大陸的發明專利申請量,在前二年都是世界第一,使用CPC,將有助於各國做專利的前案檢索。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