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5日 星期四

Apple vs. HTC

Apple於2010.3.2.同時向美國德拉瓦地方法院和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提出訴訟,控告HTC侵害其20項專利,包括數位相機省電模式、接聽電話時螢幕背光自動熄滅並鎖定螢幕、觸控螢幕上下左右滑動操作方式,大部分都是屬於人機介面的專利。

Smart的看法
Apple的市值比HTC大25倍,興訟的主要目的應該還是著眼於HTC威脅其市場利益,尤其HTC的智慧型手機所用的Android作業系統是Google所發展的,直接威脅到Apple的iPhone。Apple對ITC所提出的訴狀中,大多集中在Android作業系統底層軟體,像物件導向多工系統與物件導向作業系統,所有Android作業系統手機都有的功能,如果侵權案成立,對Google的影響可能更甚於HTC。
所以,從戰術層面來看,Apple的目標是HTC,但從戰略的角度來看,Apple應該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告HTC的背後目標可能是Google,只要這個訴訟判決勝訴,不只HTC的手機不能銷入美國,所有使用Android作業系統的手機可能都無法上市,直接受衝擊的將是Google的大好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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