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專利範圍的連接詞分為:開放式連接詞、封閉式連接詞與半開放式連接詞,它所代表的意義各不相同。
1.開放式連接詞
當申請專利範圍為:一種開門方法包含步驟A、B及C。
則其專利權範圍應被解釋為:除了A、B以及C之外,還可能有D、E...。
亦即,一種開門方法,其步驟為A、B、C、D組成,就落入權利範圍。
2.封閉式連接詞
當申請專利範圍寫成:一種開門方法由步驟A、B及C構成。
則其申請專利範圍就被限制在A、B、C三個步驟,至於D、E...就不在權利範圍內了。
亦即,一種開門方法,其步驟由A、B、C、D所組成,則不會落入權利範圍。
3.半開放式連接詞
當申請專利範圍為:一種開門方法實質上由A、B及C構成。
如一種開門方法,由A、B、C、D三步驟組成,當步驟D對A、B、C而言是重要的,則不會落入權利範圍,否則就落入權利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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