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4日 星期二

孔子差點變商標

中國教育部對外漢語教學發展中心,96年4月委託聖島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將至聖先師「孔子」兩字註冊為商標。中國教育部最近已在哈薩克、美國等62個國家與地區,成立199所「孔子學院」、「孔子課堂」,並計畫在2010年前在全球建立500所孔子學院,積極推廣華文教育。智慧局初步審查同意,但再進一步審核認為有爭議,最後決定不能同意註冊。

智慧局的看法
商標權組組長洪淑敏:『歷史人物能不能准(商標)有灰色地帶,他整批有十來件的案子一起進來,用這個(孔子)來當做講堂名稱。當時承辦人就核准了,只是核准之後,因為後來有品質覆核機制,我們去看的結果說,單純兩個字畢竟跟孔子講堂、孔子課堂還是不能等同視之,所以後來覺得說,可能要撤銷會比較好。』

Smart的看法
最近看到一些報導,發現大陸似乎愈來愈重視智慧財產權,台灣要是再不努力,可能連這塊都會失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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