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6日 星期一

過濾水機真的可以治療癌症嗎

報載智慧局核准了一個叫做可治療癌症的過濾水機的專利,然後說不少法界人士看了都傻眼,痛批智財局根本未善盡管理責任,不明究理亂核發專利證書,助紂為虐,才會出現這離譜的大漏洞。
這是件很妙的事,不知道他說的不少法界人士指的是誰?智慧局該負什麼責任?
這是什麼專利呢?根據檢索結果發現:它的專利號碼是M449029,是件新型專利,2012.9.6.申請、2013.3.21.公告,專利名稱叫做可治療癌症的過濾水機沒錯,但問題在那呢?
水果日報的記者可能不知道我國的新型專利是沒有經過實體審查的,也就是說:這個專利具不具備可專利性是不知道的,智慧局並沒有對它的可專利性背什麼書,不曉得記者宣稱的不少法界人士知不知道這件事!
其次,專利名稱跟專利內容真的一樣嗎?這件專利的申請專利範圍的4個請求項看來,它根本就是個濾水器而己,充其量只在最後2句寫到:釋出天然成份抗癌因子,最後以輸出可治療癌症最佳養生水。
專利的權利範圍並不是專利名稱,完全是看申請專利範圍是怎麼寫的,名字取的天花亂墜是沒有用的,終究要面對現實。
綜觀這整件事跟智慧局有關的,大概就是名字囉,專利法施行細則第17條規定:發明名稱,應簡明表示所申請發明之內容,不得冠以無關之文字。申請人取這個名字,可能不符專利法施行細則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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