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的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調查發現:從2000.1.至2010.2.間,日立、電裝、愛三、三菱電機、三葉、矢崎、古河、住友等8家日本汽車零組件生產企業為減少競爭,以最有利價格得到汽車製造商零組件訂單,在日本頻繁進行雙邊或多邊會談,互相協商價格,多次達成訂單報價協議並予以實施。通過價格協商獲得訂單的的零組件包括適用於本田、豐田、日產、鈴木、福特等品牌的20多種車型的起動馬達、交流發電機等13種零組件。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2014.8.20.公布這8
家廠商汽車零組件違反價格壟斷行為,依其年銷售額的比例共處罰8.3196億元RMB,其中第一家主動報告達成壟斷協議有關情況並提供重要證據的日立免除處罰,第二家主動報告達成壟斷協議有關情況的電裝,處前一年度年度銷售額4%的罰款1.5056億元RMB,對只協商過1種產品的矢崎、古河和住友,處前一年銷售額6%的罰款,分別為2.4108億元RMB、3456萬元RMB和2.904億元RMB,對協商過2種以上產品的愛三、三菱電機和三葉,處前一年銷售額8%的罰款,分別為2976萬元RMB、4488萬元RMB和4072萬元RMB。
調查也發現:軸承生產廠商不二越、精工、捷太格特、NTN等,亦於2000.1.至2011.6.期間,陸續在日本及上海召開亞洲研究會及出口市場會議,討論亞洲地區乃及中國市場的軸承漲價方針、漲價時機和幅度,並聯合實施了漲價行為。
因此,也在2014.8.20.對這4家廠商依其年營業額處以4.0344億元RMB的罰款,其中對第一家主動報告達成壟斷協議有關情況並提供證據的不二越,免除處罰,對第二家主動報告有關情況並提交涉及大陸市場所有證據和銷售數據的精工,處以前一年銷售額4%的罰款計1.7492億元RMB,對2006.9.退出亞洲研究會但繼續參加中陸出口市場會議的NTN,按6%的營業額處罰1.1916億元RMB,對提議專門針對陸市場召開出口市場會議的捷太格特,處以前一年銷售額8%的罰款1.0936億元R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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