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局為加速審理目前日益增加的發明專利申請案,縮短發明專利申請案等待審查時間,採用具有國外專利審查高速公路制度精神之程序,使申請人在其他國家之對應申請案有經審查核准公告或是即將公告的情況時,能主動提供申請專利範圍及相關文件等,審查人員可藉由更多參考資料之輔助,加速提出審查意見,參酌外國專利局之核准審查結果,啟動申請人提出「發明專利加速審查」之程序,並自2009.1.1.起開始受理申請。
申請條件
發明專利申請案經智慧局通知即將進行實體審查或再審查之後,其於外國之對應申請案已經由該外國專利局實體審查而核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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