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9日 星期五

智慧局公布「商標識別性審查基準」

經濟部97.12.31.經授智字第09720031750號令訂定「商標識別性審查基準」,並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生效。
同時發布經授智字第09720031752號令廢止「商標識別性審查要點」,並自98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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