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國民黨為擴展財源,要以國父為主題,推出一系列的文創商品。對此,某大立委認為利用國父孫中山的圖像開發文創商品,商標權要歸國民黨、孫家還是國家?並表示權利金的給付對象,以及獲利盈餘的分配都要講清楚,避免黨國不分無下限。
Smart的看法
我不知道國民黨對這個大哉問是怎麼回答的,但是,立委問政不懂法也就算了,政府花這麼多錢給你請書僮,這些助理好歹要用功吧,這種沒知識的質詢稿怎麼能拿出來丟人現眼,
限主子於不義。
專利法第30條第3款明明規定了,相同於國父或國家元首之肖像或姓名者不能註冊商標,既然沒有商標的問題,那來的權利金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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