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6日 星期四

英國對影音著作的合理使用

看到網頁的一個標題:英國頒佈新數位影音智慧財產權,用戶複製、燒錄CD也不犯法。真是把我嚇了一跳,以為英國怎麼會變的這麼開放,真是太好了!
看了原始網頁,才知道我們的記者真是會下標題啊!令人無言...
其實是英國智慧財產局(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IPO)在2014.10.1.通過的新法案,允許英國人民合法複製自己購買的數位檔案,包括音樂、電影、電視節目、電子書等,使用者可將檔案複製到私有的硬碟、雲端儲存空間、或其他數位裝置,也可再製成光碟以作為備份使用。
而複製的檔案只能作為自有備份使用。如販售複製的檔案給朋友、家人或用在其他商業用途仍屬違法行為,也不能將複製檔案借給朋友或家人,如允許朋友登入你的雲端硬碟使用檔案等。可合法複製的檔案也不包括任何影音串流服務。
所以,這整個法案的精神,其實還在著作的合理使用而已,可以重製讓自己在不同的地方使用或備份,連借都不能借,也不充許朋友連線進來分享。

參考網頁
http://www.bbc.com/news/technology-29448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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