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30日 星期三

國外的著作物可不可以翻譯

哥倫比亞文學家Marquez近日去世,傳出他於1982年得諾貝爾文學獎的作品百年孤寂不願授權大陸翻譯,同時,水果日報也報導國內的翻譯本當年因為哥倫比亞承認中國而不給我們授權。
著作權是個複雜的法律,因為著作人的權利期間很長,而著作權法又修過很多次,必需要看著作產生時的法律規定,才能判定是否侵權。
百年孤寂是1982年的作品,當時我國的著作權法是採註冊保護主義,亦即,著作未經註冊是沒有著作權的。
其次,智慧財產權都有互惠原則,二國間必須互相保護對方國民的智慧財產權,所以,當哥倫比亞不保護我國國民在當地的著作權,我們當然不會保護他的國民在我國的著作權。
從以上的分析看來,當年翻譯的百年孤寂是沒有著作權侵害的問題。但是,1992年我國著作權法改成創作保護主義,著作不需註冊即受保護,再加上進入WTO後,基於互惠原則,我們在翻譯國外著作時,更要特別小心著作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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