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6日 星期三

美國最高法院法對著作平行輸入的判決

泰國赴美求學的留學生Kirtsaeng委託其泰國親友,於泰國購買出版商John Wiley & Sons 在泰國當地生產、販售之國際版教科書,再寄送至美國以較高價格販售,從中獲利US10萬元。
John Wiley& Sons隨即主張美國著作權法不允許原供第三地銷售之著作權商品於美國境內轉售,因此,控告該同學侵害著作權。
聯邦最高法院最後判決書商敗訴,認為依據「第一次銷售理論(first sale doctrine)」,即便該教科書係於國外生產,Kirtsaeng仍有權利可於美國國內轉售之。

Smart的看法
著作物是否可以平行輸入,一直是個爭議,而且美國與約旦、摩洛哥之自由貿易協定均已納入條文賦予著作權人權利可禁止平行輸入,但從這個判決看來,美國最高法院又是傾向國際耗盡、同意平行輸入,到時候會不會一國二制,這就要看執法人員的智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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