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1日 星期一

牙膏商標寫止痛,註冊遭駁回

棕欖公司在2009.1.以「PRO-RELIEF」向經濟部智財局申請註冊,但2010.3.遭駁回,棕欖公司於是提出行政訴訟,要求撤銷智財局的處分,亦被判敗訴。

棕欖公司說法
該公司在世界各國販售口腔保健商品時,外包裝都印有此商標,並獲20多個國家同意註冊,並不會使消費者把這個商標,與他們牙膏產品的功用說明混淆;而且智財局過去已經核准許多以「PRO」為字首的商標。

智慧局的見解
棕欖公司的「PRO-RELIEF」在中譯上有「專業止痛」的意思,以此做為商標,會使消費者認為該商品有專業止痛效果,認定商標是該商品的「功\用說明」,根據商標法,不能給予註冊。

智慧財產法院判決
該商標會使消費者認為商品具有專業止痛效果,具有商品功能說明的意義,依法不能註冊,判決棕欖公司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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