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8日 星期二

Skyhook vs. Google

Skyhook Wireless 公司於2010.9.15.分別控訴Google侵犯其定位專利,以及妨害其商業利益。
第1案Skyhook是在麻薩諸塞州法院控告Google侵犯該公司4項有關定位技術的專利,且Google除了自己侵權外,還在未取得授權下鼓勵並協助第三方使用Google的侵權產品。本案的系爭專利用來最佳化資料的傳遞,Skyhook要求法院對Google的Wi-Fi定位資料庫發出禁制令,並尋求賠償。
第2案則是指控Google干擾業務,認為Google故意干擾Skyhook與Motorola及其他現有及潛在客戶間的合約及商業關係,違反麻州禁止不公平及詐欺商業手段的法令。並認為Google的行為直接讓Skyhook蒙受超過數千萬美元的損失。

Skyhook Wireless
Skyhook Wireless 公司全球知名 Wi-Fi 定位系統及 XPS 混合定位系統共應商,一般的定位追蹤技術能將智慧手機用戶的地理位置標示出來,方便廣告商追蹤或發送訊息,Skyhook Wireless 公司的專利技術則是透過鄰近於手機用戶的 Wi-Fi 定位點來偵測地理定位。

Smart的看法
越來越多手機業者採用定位技術,各公司有其不同的技術,原不足為奇,本案Skyhook會控告Google,主要還是其利益遭到損害。
依其訴狀所述:Google 以 Skyhook 定位軟體違反 Android 系統使用許可為由,脅迫手機業者撤銷使用內建 Skyhook 定位軟體的 Android 開放系統,使其產生千萬美元的營收損失。
專利最終還是被用來做為排除競爭者的武器,對產業而言,則冒著可能出現二種標準的研發風險,就整體使用用者而言是利是弊,有待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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