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發科2009.11.20.宣布與Qualcomm達成CDMA及WCDMA專利協議,聯發科並不需要付給Qualcomm前置金(No Upfront Fee),且之後聯發科每銷售一顆3G晶片,也不需要額外再付給Qualcomm權利金(No Royalty Fee)。不過根據協議內容,聯發科的客戶要先取得Qualcomm的授權,聯發科才得以向客戶出貨3G晶片。
Smart的看法
傳統的專利授權模式,都是由被授權者支付授權金,本案的被授權人聯發科竟然沒有付一毛錢,而且簽的不是專利授權,而是專利協議,這倒是值得觀察的發展模式。
Qualcomm分為銷售晶片及IP銷售兩大部門,其中在IP授權部分,又分為成品授權以及晶片授權,其中在成品部分,主要是手機品牌廠商如Nokia、Motorala等要去跟Qualcomm談,而聯發科則是屬於晶片廠,所以只要取得晶片部分的授權。
為什麼Samsung、LG及Nokia都支付Qualcomm大筆3G及4G權利金,而聯發科可以不付錢呢?關鍵就在專利授權協議囉!根據協議,除聯發科的客戶必須要取得Qualcomm的授權,且必須報告每個客戶的出貨量,以及客戶名稱。高通看好中國市場的成長性,但又沒有把握掌握中國市場客戶的實際出貨量,為了防堵未來下游手機客戶對於出貨量採取以多報少進而少繳權利金,透過與聯發科的專利協議,可將下游的客戶及每個客戶的出貨量完全掌握。
1 則留言:
常聽到大家說Qualcomm在3G, 4G技術掌握關鍵的專利,但一直搞不懂,是他的專利量驚人,還是哪個專利每家廠商都避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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