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1日 星期四

專利進步性比對原則

一個專利到底具不具備進步性,應該怎麼比對判斷呢?是跟先前技術比?還是跟產品比?
在智慧財產法院的102年度行專訴字第103號行政判決中認為:判斷系爭專利是否不具進步性,旨在系爭專利是否為其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依申請前之先前技術顯能輕易完成,係以「先前技術(引證)之技術內容」與「系爭專利之技術特徵」為比對對象,相關引證或系爭專利並不以業已實施為必要,亦即實施先前技術及系爭專利之實際商品均非進步性判斷之比對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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