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4日 星期二

美國頒布「數位經濟下之著作權政策、創新與發明」綠皮書

美國商務部網際網路政策工作小組(Internet Policy Task Force, IPTF)為確保著作權在網路環境可被具體執行,以及深入發展具效率之線上市場,於2013.8.1.發布「數位經濟下之著作權政策、創新與發明」綠皮書(The Green Paper on Copyright Policy, Creativity,and Innovation in the Digital Economy)。
綠皮書共分四部分:
1.第一部份為著作權及網際網路概述,以及近10年之巨大機會與挑戰。
2.第二部份說明在使用權與例外隨科技變遷不斷更新之情勢下,維持著作權法平衡之相關作為;並描述因應數位環境之修法方式及如何辨識額外需增修之處。
3.第三部份闡述在確保網際網路仍具創新、多元經營及經濟成長之功能下,使用權在數位環境仍可被具體執行;另說明美國現行民法及刑法執法機制,以及執法落差、缺失及其處理作為,並尋求解決之道。
4.第四部分檢視線上市場授權狀態及其應改進之處,提出政府部門對私部門可協助之處。

綠皮書中提出三點建議:
1.更新有關使用權與例外之平衡:
A.請國會進ㄧ步合理化有關錄音著作之公開演出權,並支持擴張相關權利以涵蓋廣播在內;重新考量評估制定對於影響創作人、權利人及各式服務類型有關各式數位音樂服務評比標準。
B.針對數位環境下有關混搭創作(creation of remixes)及第一次銷售原則(first sale doctrine)之相關議題徵求公眾意見及召開圓桌會議。
C.支持著作權局推動有關更新著作權法第108條圖書館免責規定工作;檢視孤兒著作(orphan works)及大規模數位化(mass digitization)等議題。
2.在維護網際網路必要功能同時,評估並改善對抗侵權之執法工具,以及促進合法服務需求之成長:
A.向國會重申行政部門要求比照現行針對受著作權保護作品遭非法重製及散布之相同刑責,優先訂定有關合法作品遭非法串流(criminal streaming)之保護措施。
B.針對關於個別檔案分享者及有關大規模線上侵權間接責任(secondary liability)之法定賠償(statutory damages)適用徵求公眾意見及召開圓桌會議。
C.建立數位千囍年著作權法案(DMCA)有關通知及取下(notice and takedown)運作之多方利害關係人對話機制。
D.支持著作權局對於改善DMCA之指定代理人資料庫,以及推行小額訴訟程序以協助獨立創作人及中小企業維護其線上權利等相關作為。
E.支持及鼓勵私部門發展適合之自願性倡議,以改善網路執法;監督並評估該等倡議之有效性以決定是否需額外作為。
F.鼓勵公眾教育;告知消費者其使用權及例外,鼓勵使用合法線上服務。
3.使網際網路成為受著作權保護作品之合法市場及簡化程序之授權平台:
A.對於國會音樂授權審查提供建議,特別是音樂編曲(muscial composition)之機械式授權。
B.支持著作權局對於改善註冊記載系統及訂定鼓勵使用該等系統法規之相關作為。
C.針對政府對於線上授權環境改善之適合角色議題徵求公眾意見及召開圓桌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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