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3日 星期三

Microsoft vs. Motorola

Microsoft於2010.10.1.分別向國際貿易委員會(ITC)與西雅圖聯邦法院提出告訴,指控Motorola使用Google Android作業系統的智慧型手機侵害其9項專利,系爭專利主要和同步處理電子郵件、行事曆,以及顯示信號強度、電池能量的程式有關。
Microsoft於本案中請求ITC禁止摩托羅拉的Droid X、Droid 2、iL、Cliq XT、Devour、Backflip、Charm、Cliq等手機以及相關軟體進口到美國。並向西雅圖聯邦法院提出金額不詳的損害賠償。

Smart的看法
智慧型手機已是目前的趨勢,而少數幾款產品正在競逐市場上的主流地位,因此,彼此間的攻防就在專利上顯現無疑。
Google的Android在今年被告也不是第一次,這一次Motorola的手機也是因為它而被告。從市場面來看,因為Microsoft的Windows Mobile更新延遲上市,使得手機市場被瓜分,據Gartner的調查,Microsift在2010Q2全球智慧手機市場的占有率從去年同期的9.3%萎縮到5%,Android則從1.8%飆到17%,iPhone也從13%進步到14%。
所以,此次Microsoft控告Motorola侵權,亦是項公舞劍,目標還是在減少Google的Android對Windows Mobile 7的威脅。
也有分析師認為HTC、Samsung...等大廠,都將推出新的Windows Phone 7手機,只有Motorola最不合作,至今還沒相關產品推出,所以,Microsoft藉此要給它一點教訓。當然,這也是有可能的啦,每一個法律行為的背後都有一個企業策略支撐它,由本案亦可看出專利其實是企業一項攻擊性很強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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