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日 星期五

DOW Chemical 離職員工竊密案

DOW Chemical前亞太研發中心技術總監杜○○,被控在離職前涉嫌竊取公司機密資料庫「中央報告系統」(CRI)的Imperial計畫案,智慧財產法院以被告違反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章無故取得他人電腦的電磁紀錄罪、以及著作權法重製他人著作財產權罪,判刑1年5月。

案情背景
被告杜○○自1990.7.起,受僱於DOW Chemical集團,原擔任聚胺基甲酸乙酯的技術服務工程師職務,在2003年間任職於該集團亞太研發中心技術總監,負責全球軟質聚胺酯泡棉產品的研發。
DOW Chemical集團以Imperial計畫為名,投入大量資金研發以天然種子作為生產軟質聚胺酯原料的技術,並為該計畫製作中央報告系統,用以彙集所有Imperial計畫資料及檔案,存放在該集團位於美國德州自由港電腦的伺服器主機內。
杜○○在2003年底,以身體健康為由請辭,2003.12.1.與Ferrari Hseuh洽談離開後共組Inno控股公司事宜,公司於2004.3.在香港設立,杜某即擔任董事。
杜○○在2004.4.30.離職前,將Imperial計畫內11,843個檔案中的494檔案、及8849篇機密研發資料,違反與公司的保密契約規定,重製於其所有的隨身硬碟中。
案經DOW Chemical向台北地檢署提出檢舉,2004.8.檢察官指揮刑事局偵查員在杜○○的住處,起出1顆容量26.8GB的USB內載1萬多筆檔案,包括上述檢方所控涉嫌重製的檔案及機密研發資料。

Smart的看法
在知識經濟時代,公司靠無形資產取得競爭優勢,而如何保護公司的無形資產就相當重要,尤其在資訊化的時代,所有資訊全部都在電腦中,除平時對網路要有管制做為外,對離職員工的管控也要特別注意,而相對的,離職員工也要小心,除非刻意要帶走公司的機密資料,否則應該儘量不帶任何東西,以免日後瓜田李下,有理說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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