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8日 星期四

麥當勞商標在中國大陸被侵權

麥當勞認為四川一家酒廠註冊的商標與其大M商標近似,麥當勞公司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異議,但被裁定異議理由不成立。



金龍酒廠的商標


1999年四川省邛崍市金龍酒廠向商標局注冊了由正反兩個大“M”組合成的“五綿及圖”商標,申請使用在「果酒、燒酒、蒸餾酒精飲料」等項目上。



麥當勞的說法


金龍酒廠的商標與該公司的黃色大M商標近似,極易導致消費者的誤認和混淆,因此向商標局提出異議,但被駁回。對此不服,麥當勞將商評委告上法院。 在法院上,麥當勞主張金龍酒廠註冊商標中的M與麥當勞的M如出一轍,而W圖形則是麥當勞的M倒轉形成。整個圖形無論是拱形的弧度、線條和設計風格都具有高度相似性,應被認定為近似商標。



商評委的說法


金龍酒廠的商標與麥當勞的M圖形商標相比較,在文字構成、整體外觀上均有較大差異。消費者認識商標是整體觀察,金龍酒廠的商標是由「五綿」字樣加上M、W疊加而成,麥當勞公司的商標圖形只有一個M,不會導致誤認。此外,麥當勞的M圖形商標,也沒有用於燒酒類商品。其駁回麥當勞的異議,並無不當。



Smart 的看法


本案2008.12.10.在法院第一次開庭,後續發展狀況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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