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9日 星期二

禁制令實施對象

在專利訴訟過程中,於開庭前已退出訴訟的當事人,該不該受到後續判決的影響?
在Asetek A/S v. CMI USA Inc.案中,在進入審判前,兩造就同意讓CM台灣母公司退出訴訟,2014.12.17.加州北區法院陪審團裁定兩項專利侵權成立,地院法官發佈永久禁制令,同時禁止CM母公司及美國子公司繼續製造販售CPU水冷散熱產品。
CM提出上訴,主張禁制令不應施加在已退出訴訟之母公司,巡迴上訴法院認為地方法院無權對未經審判之其他涉訟個體施與禁制令懲罰,除非有教唆或助長侵權人從事侵權行為或透過從屬、承繼關係或其他方式,與實質侵權人共謀侵權行為。遂於2017.4.3.決定修改原判決,先行廢除禁制令。

參考資料
http://www.cafc.uscourts.gov/sites/default/files/opinions-orders/16-1026.Opinion.3-30-201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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