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於2016.4.18.公佈仿冒及盜版商品貿易(Trade in Counterfeit and Pirated Goods:
Mapping the Economic
Impact)報告,指出2013年全球仿冒及盜版品貿易額為US4,160億元,佔全球貿易總額之2.5%,主要是因為各國持續開放市場、全球價值鏈快速發展、電子商務與網路交易興起所造成。
根據調查,最常遭仿冒侵權之商品為鞋類及手錶、香水、皮革等精品,另美妝、藥品、食品、嬰兒奶粉、汽車零組件亦常被仿冒。
而仿冒品最主要的交易模式為使用郵寄及快遞之小宗運輸方式,佔查獲案件62%,運輸方式則多經由各地區自由貿易中心(如香港、新加坡、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等)或法規監管鬆散地區(如阿富汗、敘利亞等)。
2013年全球共查獲13萬宗仿冒案件,其中63.2%來自中國大陸,其他仿冒來源國依序為土耳其(3.3%)、新加坡(1.9%)、泰國(1.6%)、印度(1.2%)、摩洛哥(0.6%)、阿拉伯聯合大公國(0.5%)、巴基斯坦(0.4%)、埃及(0.4%)等。
在美國查獲之仿冒品牌案件即佔全球查獲案件總價值之20%,其次為義大利(15%)、法國(12%)、瑞士(12%)、日本(8%)、德國(8%)、英國(4%)、盧森堡(3%)、芬蘭(2%)等。
參考資料
http://www.oecd.org/governance/trade-in-counterfeit-and-pirated-goods-9789264252653-e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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