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台灣大哥大的myfone購物網站數月前販賣知名象印電子鍋,電鍋圖片卻未經原廠授權,被日本象印公司在台的台象公司發現,控告台灣大及其負責人蔡明興違反著作權法。
網友對此眾說紛芸,有人認為購物網賣的東西不跟原廠拿,要跟誰拿?台象是不想做生意才告。也有人認為控告銷售夥伴使用自己產品的照片的行為,太妙了!
其實大家討論的方向好像都偏了,網路購物當然要有照片,照片也應該是實物的照片,才不會有糾紛,但重點是照片從那裏來的?
照片是著作權保護的標的,如果myfone購物網是自己照的產品照,當然沒有問題,如果照片是從台象的網站上未經授權就取用,就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這是網路行銷要特別注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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