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原是Ericsson的專利授權用戶,但授權合約在2015.1.到期後,雙方續約的授權費用未達共識,Apple在2015.2.向美國德州法院控告Ericsson索取過高的專利費用,而Ericsson也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美國地方法院、德國、英國與荷蘭等地提告Apple侵權,要求支付專利授權金。
2015.12.21.雙方和解,同意終止彼此在全球的專利訴訟,並簽署7年的合作協議,同時將交叉授權彼此所擁有的標準必要專利,範圍涵蓋與GSM、UMTG及LTE相關的標準,以及其他非SEPs的通信專利交叉授權,同時也將在多個技術領域上合作,包括:5G標準開發、既有無線網路與影片流量網路的最佳化等技術。
Smart的看法
專利訴訟的目的在以戰逼和,在這個案例中又再次獲得證實,當這2家大咖相互授權後,未來5G的技術如何發展,將有待進一步的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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