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2日 星期一

歐洲法決判決美歐Safe Harbor無效

2002.12.美國商業部跟歐盟簽訂避風港(Safe harber)協議,允許在歐美均有業務的企業進行日常業務聯繫時,可不經個人授權而進行數據轉移,而未加入避風港的美國企業需要單獨從各個歐洲國家獲取授權。
2015.2.奧地利法律系學生施雷姆斯(Max Schrems)利用斯諾登(Edward Snowden)曝光的文件以及美國情報機關的活動來佐證指控Facebook涉嫌非法追蹤用戶資訊,也涉嫌為美國情報單位蒐集個資。
歐洲最高法院於2015.10.6.裁定,因恐無法充分保證維護歐洲個人資料,美國商業部與歐盟在2000年簽訂的避風港協議必須予以撤銷。

參考網站
http://www.usnews.com/news/articles/2015/10/06/eu-court-rejects-safe-harbor-endangering-online-business?int=a1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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