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5日 星期四

網路影片的著作權

報載在頂新黑心油事件時,電視台為了報導魏家的私人飛機突然出境,因為沒拍到現場影片,於是就上網找影片播出,沒想到,原拍攝者認為電視台未經許可,就擅用影像涉犯自己的著作權,對使用該影像的電視台、名嘴及主播提告,電視台事後與拍攝者達成和解,撤回告訴,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予以不起訴處分。
近來電視新聞播Youtube上的影片已經蔚為風潮,記者坐在冷氣房裏就可以把幾天前FB上分享的影片弄到新聞上去播。
但是,放在Youtube上的影片真的可以自行取用嗎?影片是一種視聽著作,未經著作權人同意,就在電視上公開播送即是一種侵害著作權的行為。
也有人可能會認為把影片放在Youtube上不就是要讓人使用的嗎?其實散布權、公開播送權及公開傳輸權...等著作財產權,都是屬於著作權人的,著作權人把影片放上Youtube的行為是行使著作權的行為,但他並沒有同意放棄著作權,讓大家都可以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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