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8日 星期二

大陸的營業秘密保護

營業秘密在中國大陸稱為商業秘密,並無專法予以保護,但於1993年公布的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確立商業秘密保護制度。
1.內容
指設計、程式、產品、配方、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資訊。
2.要件
保護要件為秘密性、商業價值、實用性及保密措施。
3.侵權責任
有民事、刑事及行政責任。
4.民事侵權態樣
(1)以竊盜、利誘、脅迫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
(2)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以不正當手段獲取
(3)違反保密義務
(4)惡意轉得人
5.犯罪行為態樣
(1)以竊盜、利誘、脅迫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
(2)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以不正當手段獲取
(3)違反約定或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
(4)惡意轉得人
6.法定刑
重大損失(50萬以上)之犯罪,刑度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
特別嚴重(250萬以上)之犯罪,刑度為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7.訴追要件
為非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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