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6日 星期四

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第5條修正

立法院2010.4.27.三讀通過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第5條修正草案,明定高等法院智慧財產分署權責。
未來各地方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理相關智財案件及再議審查時,將由智慧財產分署檢察長專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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