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日 星期四

近似就侵害嗎

報載某立委開記者會稱故宮博物院的牡丹花別針與某設計師的梔子花別針相似度近乎百分百,認為該設計師的作品有完整圖稿並申請作品專利,故宮應該要道歉。
根據報上故宮牡丹花別針的圖,檢索了設計師的專利,發現故宮的別針跟D103884號專利相似度甚高,這個專利是2004.1.14.申請的,專利權已於2016.1.14.因期滿而消滅,也就是說,這個作品已經沒有專利權了,專利期滿專利技術就是公共財了。
還有一種可能是著作權,據報載設計師有完整設計圖,但是,著作權不保護工程圖的實施,如果故宮做的這個別針,不是copy設計師的設計圖,看起來好像也沒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最後,回到立委的問題,故宮該道歉什麼呢

參考網頁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2475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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