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的訴訟案一向曠日廢時,往往緩不濟急,WIPO於1994年在瑞士日內瓦成立了仲裁與調解中心,2010年又在新加坡Maxwell
Chambers設置辦事處,提供國際間一個商業紛爭的替代性糾紛解決(ADR)之選擇。
截至2016.4.已處理約400案,調解成功率約70%,法律領域包括:專利法占35%、資訊技術法規占22%、商標法占15%、著作權法占9%、其他法規占19%,產業領域包括:資訊與通信技術類占32%、生命科學類占15%、機械類占14%、娛樂類占11%、奢侈品占5%、化學類占2%,其他類占21%。
參考網站:
http://www.wipo.int/amc/en/center/background.html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