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4日 星期五

FRAND

標準制定組織中,若有成員擁有涉及到標準的基礎規格相關專利,則該成員必須基於公平、合理、非歧視性(Fair、Reasonable and Non-discriminatory, FRAND)的標準,對相關業者(不限定組織成員)進行授權,以防止成員們,在獲得涵蓋產業標準的專利權後,以壟斷性手段壓迫其他競爭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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