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4日 星期一

富士康 vs. 比亞迪

鴻海集團子公司富士康控股(FIH)控告大陸手機廠比亞迪侵權官司纏訟一年多,北京高等法院「九州世初知識產權鑑定中心」官方檢定書於96.12.4.出爐,預判富士康勝訴機會甚大。此一結果是否會影響比亞迪香港上市的時間表,備受相關業者關注。

訴訟標的
據報導,富士康在深圳訴訟中指控,比亞迪盜用商業機密,構成對富士康相關公司的不公平競爭。同時,富士康又在香港再次提起訴訟,提出被告非法獲得並使用原告機密資料而索償51.34億元的訴訟。

比亞迪的背景
比亞迪是1995年成立於深圳的民營企業,從2003年起開始投資手機部件生產及組裝業務。目前集團主要從事第二次充電電池、手機部件及組裝服務,以及汽車產品的研究、開發、製造和銷售。

Smart的看法
富士康會在本案中如此趕盡殺絕,主要還是因為比亞迪也是從事手機相關生產,與富士康有競爭關係,同時又要在香港上市,對富士康造成的威脅更大。由本案更可看出專利在產業界造成的殺傷力及其對公司的策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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