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3日 星期三

迪士尼條款要誕生了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正在研擬將著作權的保護期間由50年改為70年,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官員表示,延長著作權的保護期間,可以對高投資成本的電影視聽產業加強保護,歐美等國均採行70年保護期限,我國若改為70年,則可與主要貿易國一致,將作為未來貿易自由協定(FTA)談判籌碼之一。
據智慧局指出本次若修法將著作權的保護期限,由現行五○年延長為七○年,將有13項主要適用著作權的文化創意產業受到影響,包括:視覺藝術、音樂表演、電影業、廣播電視業、出版業、廣告業、設計業、創意生活業、數位休閒、設計品牌時尚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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