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一家遊戲玩具製造公司Seven Towns
Ltd於1999年向EUIPO註冊、外觀上與一般魔術方塊無異之三維立體拼圖方塊商標,德國一家玩具製造公司Simba Toys GmbH & Co.
KG,在2006年就前述立體拼圖方塊商標提出無效申請,先後為負責商標註冊事務之OHIM及普通法院所駁回,2016.11.10.歐洲法院廢棄普通法院判決,並發回EUIPO重新審查。
Simba
Toys的說法
1.該商標外型圖案揭示了魔術方塊益智解謎用途上所必需之內部旋轉功能,黑色外框線所構成之格子狀結構圖案,並不屬於一種裝飾構想,而是單純為了執行內部旋轉功能。
2.加上這些黑色框線之用意,是為了區隔可以透過旋轉來分離之九個格子拼圖,並讓使用者能夠理解這些格子是可以透過旋轉來分離及替換的,此一外觀設計特徵既具有功能性,則應受專利而非商標保護。
普通法院判決
1.該商標外觀設計,由黑色外框線所構成之格子狀結構圖案,可用於辨識商標持有人之商品或服務。
2.外框並未明確揭示魔術方塊之益智解謎用途,故不能認定商標圖案設計乃出自於商品本質。
3.魔術方塊之內部旋轉功能,應為魔術方塊內部之不可見機制所產生,而非外觀圖案設計。
歐洲法院判決
1.商標之立體圖案僅由一商品外觀所構成,且該商品本身僅實施一項技術功能,不存在任何非功能性特徵,則此種圖案應不可註冊為商標。
2.魔術方塊商標之圖案設計,涉及實施內部旋轉功能之特徵外,並不存在其他清楚可辨識之裝飾性特徵,故將此圖案作為商標,將可能限制其他業者在市場上販售具有相同旋轉功能之益智解謎產品。
3.廢棄普通法院判決,並發回EUIPO重新審理。
參考網站
http://curia.europa.eu/juris/document/document.jsf?text=&docid=185244&pageIndex=0&doclang=EN&mode=req&dir=&occ=first&part=1&cid=54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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