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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11日 星期三
著作合理使用的質與量
著作權法第52條規定: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這是否代表我們可以把別人的文章全部引用?
所謂引用係指基於上述報導、評論、教學研究等目的,而節錄或抄錄他人著作,供自己創作之參證、註釋等。至於引用多少內容才算合理範圍,其實在著作權法第65條已經規定了,要視利用的目的及性質、著作性質、利用的質與量、對市場影響等作為判斷因素,並非全文轉載後只要註明原作者、出處即可主張合理使用,我們要非常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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