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7日 星期五

facebook獲face商標

Facebook 在 2008.11.月買下英國的 CIS 網路有限公司後,隨即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出「face」的商標申請。
USPTO於2010.11.23.表示 2008 年底接獲 Facebook 申請後進行了一連串檢核,結果判定該公司的確有權取得「face」商標;但僅限於透過電腦等電子產品提供通訊服務、線上聊天室、電子佈告版等社群服務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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